Tuesday, August 30, 2005

Blog Tag 遊戲規則
連鎖blog.總之我而家剖開自身五個怪癖.然後又質五個人講出他們五個怪癖.如是者,根據種金的邏輯,當全港blog民都被捲入這場遊戲,亦是爆煲之時.以下五癖,順手拈來,必有遺留,不代表本人癖好之全部.

1. 偷窺禁blog
瞥見某種禁blog,忍不住暗暗笑,一種很要不得嘲笑.明知自己無權對別人的喜好、生活方式作出批判,怎麼又要邊看邊罵?偷看,純粹出於八婆心理;狠批,表面上是吃不消那枯燥淺薄單純無聊,暗地裏,卻是因為這種簡單的幸福正衝擊著我所持的價值觀---做人唔應該係咁,呢個世界唔應該係咁.但,若我所擁抱的真是那麼高尚,為何竟日自尋煩惱?

2. 冷酷無情但用情專一
小時候看《鐵達尼》,到現在以老奀茄的眼睛看《藉著雨點說愛你》、《哥哥我愛你》,不但沒有絲毫感動,往往落得瞌睡收場.吃不消就是吃不消.眼淚,不像人造雨吧,按製放個氫氣彈便涔涔而下.現實亦如是,我不曾為了誰的死亡而流淚.留待多年後的某一日,俯身縛鞋帶時,一下flash back,才長嚎不自禁.至於用情專一,毋寧說是死心眼,不論人與事,一但上心很少可以忘記的,連身外物亦如是.

3. 愛我的都不愛
當你不再愛我,才是我愛死你之時.

4. 愛發夢遊蕩
肉身與精神亦然.小則由馬料水->沙田,太子->尖咀,工業村->市中心->火車站->海旁來回兜轉;大則上山下海.代表作是漢諾威的森林,京都火車站,雷利等.通常是因為不願搭車或自顧吹水.至於發夢,更是隨時隨地,無遠弗至.

5. 討厭浪費食物
看到吃义燒飽唔食义燒,食蛋撻唔食皮的女人,便有一種說不出的厭惡.上天有好生之德,咁乞兒,好心唔好食.
除了明刀明槍的浪費,狼吞虎嚥亦教人毛骨悚然.食物,從質感到味覺,都應徹底感受過,咬得細碎,才嚥下.若看見本人連帶魚湯搯起三數條米線,加上兩顆蔥花,施施然放入口,不必驚訝.

無癖者,無以言.沒有怪癖,或自以為沒有怪癖的人,大都言語無味.請熱烈擁抱自己的怪癖,齊齊「只看見別人眼中的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木樑。」最好玩.

以下五位自行對號入座:

大家踴躍留言,SCARLETT會好開心

形住好久不見的K幾時出泥威?

范進中舉未?

覺得正常的也許我都覺得好怪

我覺得正常的也許pty都覺得好怪

Wednesday, August 24, 2005

飲茶,從來都是一種隆重的儀式,尤其是在大好假期,晨早起床,飄洋過海,到那老遠的中上環.全場都是阿姐或阿伯,言談之間,你會感到他們都是對蓮香學素有研究的茶客--何時會有义燒包,何時賣大包,雞包為何又比义包好,諸如此類.我們雖然初到貴境,仍堅持擺出一副熟客的姿態,差點沒有自己去沖茶.

燒賣擲枱有聲,三粒啡一粒橙,冬姑蝦肉不相往還.阿姐見我嘖嘖稱奇,不忘澄稱:'燒賣一籠是四粒的.幾多粒都好,反正都是撻成一塊,但味道頗鮮.至於义腸,則只屬不過不失.同桌茶客食量全都不容小戯,碗碟堆得滿山滿谷,晨早吃一大碗义雞飯,或原隻連殼咸蛋煲仔飯的滋味不知如何?

呷著濃烈的水仙,不禁有點'茶醉'.該找個大包填胃.樓面雖然一眼看盡,但點心車一甫出廚房,要游到我們的位置仍是不容易.'最後一籠义燒包,當係送比你啦' '咁多謝呀~'廚房阿伯笑呵呵,但一看點心卡,還不是己打上印?口慧實不至.兩個拳頭般大的义燒包充塞著竹籠.想起連啖一百個的小林尊,簡直是一場'包之生葬'.馬拉糕比床褥還厚,四件砌作一團,比生日蛋糕壯觀.好飽,若人人都這樣二人四籠便磨足兩小時,老茶樓大概不會屹立至今.

是次並沒有故意尋找豬肚燒賣煎藕餅焗魚腸霸王鴨雞球大包等'名菜',不過是吃一種感覺吧.主菜是偷聽鄰坐茶客的對話,或為遠處肥仔的麒麟臂嘖嘖稱奇.門口兩名旺角男女甫至,快門一閃,噢,近睇原是小o刺o八.接近中午時分,開始有些中年人獨個兒來搭枱.街頭聯群結黨的都是女子,若辦公室內是非紛沓,午間逃離一下亦不失為一椿美事.但如果連說三道四的對像都沒有,也未免太孤單了.

Tuesday, August 16, 2005

製造垃圾

很久沒有因為工作而感到這般疲累了.正確一點來說,是折騰.身心都被榨乾榨淨後,對製成品不但沒有絲毫欣賞或眷戀,甚至巴不得沒有人知道這些垃圾是由本人生產的.這裏的制度、人事以至風格,任何一個細節都在阻止你投入工作---若記者,有幸/或不幸地,仍殘存絲毫的熱誠,都必然遭抺殺.

委實令人作嘔.

討厭計算.別迫我數著還有多少分鐘可以拍卡出閘,別迫我數著還有多少時日可以離開.追qouta,比保險經紀還折墮,但沒什麼比忙亂時耳後來一句八婆絮語更令人光火:哈哈哈,真係唔好意思唷,累到你地tim,我會計番1/3隻比你地ga la-----厚顏至此,真的無話可說.別拿同船人的勞動成果來慷慨,尤其是當自己兩星期以來都在游手好閒時.曾誓神劈願寧死都不會賣保險,如今才知,做經紀,辛苦掙來的至少不會被剽竊.

八婆,別只敢在背後挑釁啊,本人多年沒有與人口角/動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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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寫的怨氣沖天,但口述的仍眉飛色舞.在三數分鐘內撮述三日內發生的白痴事,好難不精彩的,是以他人都覺得探射生活很過瘾.三百朵玫瑰才可提錬出一滴精油,三萬噸垃圾,亦不難撩到一兩粒糖,尤其經過拾荒者潤飾後.返工最好穿帶得花枝招展,在怪物堆中自戀,以挽回小小做人的樂趣.反正沒有更重要的事供人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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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朋友,總是一個來一個走的.錢走了,換來羊,劉華下個月亦夠鐘返鄉,不能再在英倫拾蛤蜊了.有幸在不同階段都遇到一兩個知心人,鮮花綠葉如今夠湊成一紥了.有說人緣際會不過三五年的光景,其實不然.曾經秉燭夜深的人,若變得無聊沒趣,亦不必傷感.成長是random的過程.如今道不同,難保有朝一日會在又一村重遇,到時再來劈過酩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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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ugust 14, 2005

醒來知是夢 不勝悲

from 13/8 明報---欲望蜘蛛 by 馬家輝

記者

美國人失去了一位主播,媒體卻仍用「記者」(reporter)一詞來肯定其畢生成就,這對其他國家的一聽見「可以坐上主播台」即口水直流的新聞從業員來說,未免有點不可思議。

在美國,記者至今仍是「大學生十大渴望職業榜」上的熱門項目,競爭非常激烈,別說是大報的新手招聘會總是千中選一,即連是大學校園報紙的記者崗位亦要過五關斬六將才可搶到手,因為,一流校報就是一流大報的記者搖籃,有了最基本的訓練、有了發表報道的機會,暑假便可申請到大報實習,畢業後,亦較易被夠水準的報紙錄取。可是,無論是實習或正式員工,初級記者往往只能擔任「抄稿」(copy)工作,有點似校對,也接近於打雜,總之就是跟頭跟尾,甚難像華人世界的大報記者一樣,上班第三天便可掛記者證去聽高官或企業家發表演說。

為什麼記者工作如此吸引?或許擔任過學生報記者的克林頓這句話就是答案:「從大學時代開始,我就只對兩種職業感興趣。一是當政治家,一是當記者。因為只有這兩個領域可以讓我直接參與歷史。」

克林頓所指的「與參」,當然不是一般所謂「校園記者」所想的見見名人、出出場面、寫寫文章那麼簡單。他說的是發挖真相、報道新聞,並且透過發挖和報道去影響社會進程。而要達成這宏願,有志以記者為業的人必須具備兩項素質:識見與熱情。

有了識見,記者才有能力去衡量自己手裏差事的輕重,也才有辦法判定什麼是最接近真相的事實,因而不會大驚小怪,誤以為探聽到一位名人的家庭私隱便是找到了足以讓全香港暫時停止呼吸的HeadlineNews。有了熱情,記者才會執著於自己想要發挖的新聞,也可較易克服發挖過程裏的種種挫敗,因而不會急於求成,磨練不到兩年便以「資深記者」的身分跳槽去做公關,更不會甘於屈服於上司的一個暗示或編輯部的一個指示,便把辛苦採訪得來的材料自我閹割至面目全非。

是的,PeterJennings死了,但他死於記者的崗位而不是以主播之名自詡於世。他曾跟上司談及新聞工作的本質,上司說:「我們是媒體行業(mediabusiness),所以要非常注重外型賣相。」

長相俊朗的PeterJennings聳肩回答:「我同意吃我們這行飯外型賣相很重要,但我必須提醒你,我們不止是媒體行業,---我們更是新聞行業(NewsBusiness)。」

只有記者才有資格做新聞,也只有新聞才令我們深深懷念一位記者。

Monday, August 08, 2005

蝸牛


海滨公園本來就有各式各樣的生物.有人陀著六件腹肌日夜跑;有人愛登上回歸塔唱男高音;踏單車的,肉身朝著目的地,靈魂早在太虛;閑鶴水上呆,遊雲天上飄.至於那黑白分明的手風琴---總覺得手風琴的聲音很波希米亞,沿路搜索,只見一名阿伯,和他那接疊式手推車,裏面有很多「你估佢唔到」的家當.

先來一隻金魚缸.缸內唯一的魚都已上釣,被勾在魚杆上仍會有即奏地左搖右晃.「你知唔知點解?」阿伯自鳴得意.兩塊磁石固定在「井邊」,同極相對.皮製小魚繫上磁石,不斷的被吸引/抗拒.但真正啜核的,是那龍眼核,點上塗改液便成甲虫.portable的不只有ipod,還有支支咯咯的收音機,方便遇上知音時,jam一jam.「愛情是藍色的,總是惹人傷感---」附歌詞.若來者五音不全,或一副湊熱閙的樣子,是會惹得阿伯火光的.

阿伯很為他那一套又一套的做原則自豪.他甚至把處世格言都裱起來,中英對照的,隨身攜帶.「啲人點都唔信我只係自學咗六年手風琴,好似唔學夠幾十年唔會有咁勁咁---畢竟大多數人樂於接受迎合他們心中邏輯的謊言」---是以信口開河的讚美,阿伯仍是受落的.好crumsy,我心想,真想買本churchill qoutation 送給他,好讓他倆惺惺相識.阿伯亦很為他那一口牛津字典式英語自傲---「gravity點解?用英文講」喜歡把字典當成小說的讀,連發音是很字典的,simplicity是sim-pli-ci-ty,每個音節都嚴緊得像字典一様.以為阿伯最愛那條條框框嗎,其實他反建制得很.「點解啲人由幼自園開始學英文讀十幾年都係唔識同鬼佬溝通?制度有問題,唔識變通---」古來聖賢階寂寞,莫衷一是,憤世嫉俗,才是為世所遺的最大理由.

有小朋友搭訕,阿伯很是悏意,雖然他不過是渴望「講嘢」而不是「溝通」.車仔掛著「煒成麵包店」的膠袋,大概是居於大埔廣場附近,趁無聊的仲夏夜,落街透透氣,反正家中妻兒不會肯用心聆聽---要是他有兒女話.畢竟個多小時的嚕叨,偶一為之亦吃不消.

Monday, August 01, 2005

請告訴我,這已是最壞的情況

對抗痛楚,其實並不是什麼大不了事.更難應付的,是沒完沒了的擔憂.但誰都知,心情壞,影響內分泌,內形於外,只會令情況更不堪.

是以我只能賤視一切令人難堪的事情.這該是我最擅長的吧.測驗捧蛋,捧得麻木了,便告訴自己「求學不是求分數」;作文低分,便告訴自己評分的是個白痴.面對臉頰漬爛,眼皮抬不起來的事實,我亦只能選擇「忘記」,忘記自己是個病人,一切工作、課堂如常進行.甚至不要怕見到陌生人---旁人問起,從實招來好了,彷彿把憂慮告知全世界,便會有多一個世界的人分擔這憂慮.

是的,我好怕自己醜樣.
是的,我好怕那蟻咬的感覺.
是的,我好怕別人奇異的目光.

通常巫醫會告訴病人,「發晒出來就會好」所以越爛越高興云云.雖然這講法無稽考,尤其當看見情況是越來越壞,實在無法探測哪兒才是谷底.飲鴆止渴是一種極大的引誘,類固醇,搽兩三次便可給我一張全新的臉皮.但面具戴上了,猶如炸藥,不日仍是要歸還的.多忍一會,毒藥,留待迫不得已時才一飲而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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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絶症,想起黎翠珊. 我到廣州看她之時仍未開始對抗惡疾,但她已在死亡邊緣掙扎了許多年. 眼大無神的病人很沉默,實在無從得知她是否仍想抗爭下去. 畢竟在世十四年以來,有一半時間與血癌共存,勞累又痛苦. 她的父母似乎仍很堅持. 瑪麗嫌機會太低,不夠「cost-effective」,遣她接受舒緩療法,他們便把女兒送到廣州,又找來一個觀火的陌生人,來個忽然親切的擁抱. 但正如瑪麗那夏醫生說,抱著太渺茫的希望,不過把她僅有的時間都化作折騰. 是否醫血癌的醫生都比較有愛心(而皮膚科的都冷酷無情?),我跟他素未謀面,他仍會主動來電,談起病人的種種,目的是為了多一個人勸戒痴心父母別太執著. 撫心自問,大陸的醫院,拿得出錢來,是不會拒人於千里的,但付了鈔,又是否真的有藥可醫? 胡扯二千字,數天便籌來十萬元,本人的筆幹從未如此值租. 每次收到黎父來電,都不禁手心冒汗. 也許我這閒人給了他們一個虛幻的希望.